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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1-05-08

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办法:
1.成立了感染委员会,由医务科、护理部担任医院感染管理日常作业,担任对我院一次性运用后器具的收购、运用管理及收回处理进行监督,为了有用控制医院感染,护理部要组织全院员工进行感染管理知识训练,并定时举行宣传专栏,增强广大员工对医院感染的认识,加强无菌观念,严厉执行正确的无菌技能操作,到达有用预防的目的,更使感染管理作业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2.对一次性运用无菌医疗用品实行投标收购,建立一次性运用无菌医疗用品收购、查验制度,做到推销人员证件与出售产品的出产企业证件相一致;订购合同上的供货单位与出产企业相一致;发货地址与出产企业所在地相一致;货款汇寄账号与出产企业账号相一致。

3.建立挂号账册收购记载每次到货的时刻、出产或运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标准、产品数量和单价、出产批号、灭菌批号、出厂日期、有用期、卫生许可证号、出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名字等,并保留原始订购合同,以备呈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追查。

4.质量查验检查每箱(包)产品的查验合格证、出产日期、灭菌日期、出厂日期、产品灭菌标识和有用期等,进货时由药械科把关。

5.严厉保管库房寄存一次性运用无菌医疗用品实行专屋寄存、专人保管、定时消毒并置于阴凉干燥、通风杰出的物架上,距地上>200cm,距墙面>5cm,发现包装破损、超越灭菌有用期以及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有用期的一次性医用器具,不得发放至科室用于临床。供应室每周到科室收集产品信息反馈,对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由药械科担任退回厂家。

6.运用时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有关医疗事情需要按规定挂号发生时刻、品种、受害者临床表现、结局、所涉一次性器具的出产单位、出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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